四合院:这个何雨柱在抗日 - 关於本章,算番外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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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本章误发了,如果导致阅读不畅请见谅!
    大家当做番外来看吧!
    综合了本书的一些,有些书友会觉得在北平城里杀小鬼子,会导致小鬼子屠杀北平贫民
    说得不错,却没有道理,难道主角不杀小鬼子,小鬼子就不做恶了吗?不可能的,他们始终觉得中国是中国,这不是他们的家乡!
    就算是同为小鬼子女性,他们放过了吗?
    人之所以为人,是因为学会了克制!
    有些书友也会觉得应该杀小鬼子侨民,他们也是小鬼子!
    的確如此啊!
    但侨民的作用是作为威慑,能来中国的小鬼子侨民,做生意的那一部分,大多都是有势力背景的,拿他们威胁小鬼子军方不任意屠戮城市百姓,不行吗?
    至於乡野之间的百姓,只能组建抗日民兵组织以自保了!
    有些书友觉得看得挺压抑,什么都没改变,事实上小说本质上是yy,有得直接写崩了撒花,有的在压制,最终大多有所改变!
    再谈点题外话,最近这段时间总是看到有人落水没人救的视频!
    突然会觉得挺悲哀的,所以我小说里也会体现一些人性!
    人性分了多面,所以就有了各种主义,各种汉奸和翻译官!
    反观我们现在,我觉得也挺悲哀的,落水救人,总是遭到背刺!导致最有实力救人的男性,保持了克制与冷漠!
    正如我小说中主角一样,克制、冷漠!
    现实里最应该保护的是生命权,我觉得生命权应该要与其他权利形成对抗!
    在人没救上来之前,法律就应该赋予相对生命权,也就是在水里的任何行为,都应该立法保护!
    我本人就是个旱鸭子,就希望落水之时,兄弟们能搭一把手!
    现在什么情况啊?
    小孩、老人、女人,都不敢救了!
    立法保护生命权,其本质上就是保护小孩、老人、女人活著的权利!
    落水不同於受伤,落水死亡就那么几分钟,指望等到一个敢於救人的勇士出现,其难度可想而知!
    既然道德保护不了人活著的权利,是不是就该法律来保护呢?
    法律立足於道德的底线,对於公共社会的道德底线还是需要扶一把的!
    最后回到本书,我觉得我还是挺有底线,总有书友希望我杀侨民!
    底层侨民和底层国人没什么区別,要杀就杀小鬼子成建制的军队以及小鬼子將领和贵族!
    当秩序失衡,最有力的反击不是立即反击,而是威慑!
    就像东风快递一样,时刻当威慑使用,看著软,实际上硬!
    当你底牌没有出尽之时,当小鬼子以为你非常强大之时,可不就是你阻止小鬼子继续屠戮之时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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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已经尽力了,按照我的一套逻辑在写,也许不尽人意吧!
    我的张力是远远达不到巔峰作者的!
    我改变不了工业基础,就算给了车床,一穷二白的二战时期,会用的都没几个,也许还会当西洋景来看!
    农业国就是这么落后,落后就要挨打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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