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探墓笔记:1949 - 第1509章 比赛
 
	
	    我突然意识到和她说这些都是多余的,以前我们做的事情全是多余的。只要她身体好了,她势必是要出去的啊。
    她的目的就是出去啊,现在她想出去,是要依靠我们的帮助才行,她自己是没有这个能力的。怎么搞得像是我们求著她似的啊,还让她提条件,搞笑不搞笑?
    回过神来之后,我和大同、泉儿都笑了。
    但是苏梅和姜秀丽还都没回过神来,这女人啊,就是不適合干勾心斗角的事情,他们通常都会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。考虑问题要考虑到本质的嘛!哪里是我们求著她放我们出去嘛,分明应该是她求著我们带她出去。
    至於什么圆房生孩子这种事,都是无稽之谈。
    想通了,心情也就好了,我摆弄了一下我的手錶,才意识到忘了上发条了,把发条上好之后,我把表摘下来放在耳朵边上,里面有很轻微的刷刷声音。应该是发电机在转,电池馈电了。
    我说:“这个的原理应该和那边的转子发电机差不多。”
    大同说:“不一样啊,那边是靠著转子储能,储存的是动能,需要电的时候会通过离合器连接发电机,动能转化成电能。你这个手錶是直接通过上发条的势能转化成动能,然后转化成电能储存在电池里。这个储电模式应该叫化学模式吧。”
    我说:“一个电池用多少亿年,很厉害啊!”
    大同说:“金子已经几百亿几千亿年了,还不是一样是金子。”
    我点头说:“看来他们把所有的金属都朝著金子的方式转化了,他们有转化金属的能力。这锡能转化成金,保不齐铁就能转化成一种不生锈的金属。比如小五腿上的轮胎,这么多年了,一点没生锈。”
    小五在一旁靠著,伸著腿,他用脚踹了踹那轮胎说:“好像就不是金属,薄的时候很有弹性,厚一些就有了韧性,再厚一些就有了刚性。”
    泉儿说:“小五,你对这玩意研究挺深刻啊!”
    “那是,我每天都拖著这玩意走来走去。王哥,你怎么就不能相信我呢,我和你们一样,我不会背叛你们的。我偷那东西也只是为了钱,我不是坏人。你也看到了,我把那个发电机启动了,一切都朝著好的方向发展了吧,那么多金子,出去之后怎么都不完吧。”
    大同说:“你觉得应该分你一份吗?”
    “你说呢?要不是我,怎么可能救活岛美?”
    我说:“你们是怎么知道姜秀丽要坐那趟车的?”
    “我只是事情的一环,我不知道全部计划。”
    我说:“开春了,估计外面的草也都绿了。”
    小五说:“肯定绿了,你们没喝出来吗?最近的奶水里有一种清香的气味,那是春天的味道。王哥,大同,泉儿哥,你们说这些人多厉害,能把外面的草变成奶。这技术要是掌握了,岂不是发大財了?”
    大同说:“主要是这种草很厉害,他们的根会刺穿一切其它的植物,所以在这个山谷里只能长这种草,草根还会吸收大量的营养,转化成营养液,这种营养液被一种铺在草皮下的东西吸收,传送到下面。整个山谷的草都在供养这里的人,还有那些羊。”
    泉儿说:“听起来也不是很难啊!”
    大同说:“这种草的生存能力非常强,在那个被撞了之后的混沌时期能生存下来,需要的是超能力啊!”
    我说:“出去之后,我们还是继续去找书生,这次必须把书生找回来才行。”
    “只要书生在长安,我一定能把书生找到。”泉儿拍著自己的胸脯说,“交给我了。”
    这时候,就听到外面发出来腾腾腾的脚步声,我出去一看,岛美竟然在跑步。
    她跑得比豹子都要快,不过只是跑了一圈就气喘吁吁,满身大汗。她蹲在地上喘著气说:“看起来是恢復了,其实还是不行,这才跑了一分钟就不行了。”
    大量的汗水顺著头往下淌,为了方便搭理,我把她的头髮用刀子割了,割了一个短髮,头髮已经湿透了,在冒著热气。
    我用手摸了下她的手腕,特別烫,能有四十来度。
    我摸著她的脉搏,心率能有二百三,我说:“你疯了吧,你心率过快了。”
    “我晓得,不用你告诉我。”
    “你可以慢跑嘛!”我说,“先快走,再慢跑,等身体逐渐恢復你再训练快跑。”
    “好嘛好嘛,明天你陪我慢跑。”
    有了岛美给我的手錶,我就能掌握准確的时间了,有了准確的时间就有了生物钟,我每天早上起床,晚上睡觉,日子过的还是很规律的。
    第二天早上五点钟,我就起来陪著她慢跑,她的步幅很大,我跟著她跑著很吃力,她慢跑约等於我快跑。
    跑著跑著,我看到一道很大的舱门,我停下,她也停下,看著我说:“跑啊!”
    我说:“这里面是啥?”
    岛美走过来,看著里面说:“你不想知道的,相信我。”
    “我很好奇。”
    “这里面存放的都是我的族人,那时候在这里发生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內战,这里就是他们打仗的战场。”
    “你的意思,我们呆的地方是一个庇护所吗?”
    “我们走吧。”
    我说:“能打开看看吗?”
    “这没什么好看的,这里面的人早就消失了,这里只剩下残垣断壁,而且,这里面有很强的核泄漏,会死人的。”
    岛美这么一说,我的好奇心更强了,我心说这后面会是怎么一番景象呢?
    她突然说:“我短跑比你要快,长跑好像是跑不过你。”
    我看著她光著的脚,我说:“你穿上鞋跑起来会更轻鬆,你光著脚肯定不行的。你这脚就不是用来跑步的,你这脚是用来攀爬的。”
    岛美看看自己的脚,她说:“难道真的要割掉大脚趾吗?”
    我说:“到了外面最好割掉,不然你买不到合適的鞋子。”
    大同从后面小跑过来,他说:“我觉得不要割掉,找鞋匠定做嘛,穿著舒服就行,管它鞋的胖瘦做啥?有这个大脚趾,就能有更好的抓地力,走起路来会更舒服。要是割掉了,走起路来怕是很恼火哦!”
    我想了想,觉得大同说的有道理,我说:“是啊,找鞋匠定做鞋子就行了嘛!关键时候脱了鞋就能上树。”
    岛美这时候突然靠在了墙上,仰著脖子看著上面说:“其实我根本就没见过树的样子,再说了,你们都在地面上生活,就我一个嗖嗖嗖爬树上去了,你们不得像看猴子一样看我啊!”
    大同说:“对了,你们那一代人,树上除了有人,有猴子吗?”
    “当然有,不只是有猴子,还有树龙呢,还有一些小鸟,虽然说是小鸟,但是比现在的要大很多,比现在的鸡都要大上一圈呢。”她说,“要是现在还是以前的样子就好了,你们说人之所以下地,是不是因为没有树了呢?”
    我点头说:“看样子是这样的,为了解决奔跑问题,所以脚趾越来越短,脚朝著走路和奔跑进化了。”
    她这时候突然笑著说:“我们比赛怎么样?跑一圈,看谁最先回到这里。”
    我和大同纷纷点头,我们来了一场友谊赛,这一圈下来大概有两千米左右呢,虽然岛美的肌肉发达,但是这样也算是长跑了,她不一定能贏。
    我大声喊:“泉儿,苏梅,姜秀丽,你们过来,我们来一场长跑比赛!”
 
添加书签
   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/提交/前进键的
 
 
	
 
 
